一、能力培养重在“思维”
受市教研室委托,就高三复习中的几个问题谈一些个人的看法,供参考。
思维能力是数学能力的核心,是人们进行思维活动的基础,是一个人基本素质的主要标志。思维能力是指使用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,正确合理地进行判断、推理的思考能力。包括观察、比较、分析、综合、抽象、概括、归纳、演绎、类比等。在数学中思维能力是使用数学素材进行训练和培养的,但这种思维具有思维的一般性,是完全可以脱离数学内容而适用于思维的一切领域。因此,高考把思维能力的考查放在重要的位置。
高考对思维能力的考查提出了三个层次的要求:会对问题或资料进行观察、比较、分析、综合、抽象与概括;会用演绎、归纳和类比进行推理;能准确、清晰、有条理地进行表述。
1、演绎推理
数学是一个各部分紧密联系的逻辑系统,形式逻辑推理是基本方法。由概念组成命题,由命题组成判断,由判断组成证明。在数学领域中只有被严密逻辑证明了的结论才被承认为正确的,因此数学是体现逻辑最为彻底的学科。中学没有逻辑学科,数学就很自然地承担了这方面的责任,因此数学考试中着重考查的是演绎推理的能力。这里有三点应特别注意。
(1)会表达
演绎推理的过程是指从已知事实出发进行分析、推理、论证的过程。其重点是三段论推理。虽然三段论不是教学的重点,但在解答题训练中,必须要求学生要有“步步有据”的意识,真正做到“想的清楚,说的明白,写的干净”。
(2)善举例